六安女子因丈夫鼾声太大起诉离婚 并要求丈夫抚养两个女儿

26.11.2014  10:42
核心提示: 在起诉离婚的诉讼中,被告汪先生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自己确实存在打鼾的习惯,但这不是影响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自己也努力为这段感情改进,想永远珍惜双方来之不易的感情,故不同意离婚。

男性睡觉打呼噜的很多,而六安市裕安区一女子竟然以丈夫打呼噜影响自己休息为理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此离婚理由不是法定离婚理由,因而驳回了妻子起诉离婚的请求。

原告宋女士与被告汪先生系裕安区西河口乡某村人,2002年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并互生好感。经过一年多的了解,在被告汪先生的疯狂追求下,两人终于在2003年元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但是王先生有打鼾的习惯,而且鼾声特别大,因为这个原因,宋女士长期失眠。而且汪先生还会对其拳脚相加,实施家暴。在身体和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折磨后,宋女士一纸诉状将丈夫高尚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汪先生抚养两个女儿。

在起诉离婚的诉讼中,被告汪先生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自己确实存在打鼾的习惯,但这不是影响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自己也努力为这段感情改进,想永远珍惜双方来之不易的感情,故不同意离婚。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虽然是经他人介绍相识,但是应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双方在 生活 中只是因为打呼噜引发纠纷,但这并不是重大矛盾,双方感情并未达到破裂程度。另外,打呼噜这一毛病也不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离婚理由,且原告也没有提出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故对原告提出的起诉离婚请求不予支持。(通讯员 欧阳新美 李林 记者 李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