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一男子贷款10万拒绝还贷 公职人员担保人被判全额偿还

09.05.2018  22:34

因为碍于情面,马鞍山博望区一名公职人员为一位朋友的10万元贷款进行了担保,但其朋友在贷款到期后却拒绝履行还贷义务,日前被 银行 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该公职人员承担连带责任。迫于法律的威严,该公职人员只好自己掏钱还款,吞下了这颗苦果。

2013年,李某向马鞍山市一家银行贷款10万元用于消费,因为该银行要求此种贷款需要公职人员担保,于是李某找到朋友周某,周某碍于情面,作为担保人签订了担保合同。借款期满后,李某未按约偿还本金及利息。去年下半年,这家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立刻支付本金及利息,周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周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日前,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与李某、周某联系履行判决事宜,但二人就是不露面,逃避执行。面对困难,执行法官转换思路,从周某的职业入手。经过调查终于找到了本案突破口。

原来,周某是某村妇联主席,属公职人员,目前正处于升职的关键时期,如果有未解决的强制执行案件记录,会对其升职产生不利影响。执行法官再次与周某联系,语重心长地向其阐述其中的利害关系,并强调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更应该遵纪守法,严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不是抗拒执法,试图挑战法律的权威。周某思虑再三,决定履行担保人义务,主动将全额执行款项送至法院。

法官提醒, 生活 中难免会遇到别人借款或者替别人贷款担保等事情,但是一定不能碍于情面为别人担保,该拒绝的应坚决拒绝,否则会造成众叛亲离的恶果,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