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现10万元寻马路偶遇女孩广告 市民质疑系商家炒作

04.11.2014  10:41

  晨报讯昨天,一则寻人广告在六安市多个公交车站牌以及LED显示屏曝光,广告上称寻找有一面之缘的女子,希望能与这个女子再次相见,并且愿意花10万元奖励提供线索者。一时间,市民议论纷纷。

   街头现重金寻人广告

  11月2日下午,一则寻人广告出现在六安市多个公交车站牌以及街角的LED显示屏上,吸引了不少市民的注意。广告上写着:在匆忙的新安大桥东桥头十字路口,对你一见倾心。2014年11月8日19点,新都会广场,等待你的出现!!!有认识的朋友可联系153xxxx吴先生的电话,10万元重酬。

  根据广告上提供的号码,记者联系上了吴先生。吴先生告诉记者这则广告确实是他们付费刊登的,不过主角并不是他,而是他的一位朋友。

  10月7日中午,吴先生的三位朋友开车经过新安大桥东桥头一十字路口,在过路口时车辆差点撞到了一个过马路的女子。

  此后,吴先生朋友一直记得这个身高约1米65,扎个马尾辫,一身职业装,眉清目秀的女孩,并产生爱慕之情,有意寻找此女子。

  市民质疑广告为商家炒作

  “别的城市也有类似这样的创意的事情,所以我们也照做了。”吴先生称刊登这些广告花了10万多元,也接到数十个短信和电话。

  “其中有一个女子打来了电话,自称是‘城北女孩’。我们核实身份细节时却发现并不相符。”

  有市民质疑此广告是不是一个策划:为何选择在一个商业广场等待女子的出现。吴先生称,寻找女孩是真实的事,自己公司确实涉及房地产,并不愿透露具体名称,同时表示与约定地点无关系,至于其他的,不方便多说。

  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华表示,此广告若属于正常的悬赏类广告,则是合法的。市民提供了重要线索,可以索取奖金;反之,如果最终情况是商业广告却伪装成悬赏类广告,不具有识别性,对大众造成一定的误解,市民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晨报记者陈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