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可用手机申报

22.03.2018  19:21

中安在线讯   据皖江晚报报道, 2017年度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目前正在进行中。今年,申报方式由以前的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方式等以外,新增了手机申报方式,相关纳税人可方便快捷地进行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目前,距离自行申报期结束仅有10天,3月21日,记者采访时,马鞍山市地税局相关人士友情提醒,3月底前,相关纳税人应及时办理申报,凡是应申报而未申报的人员,一经查出,将依法予以处罚。

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可通过手机进行申报了

如今个税申报越来越方便了!今年,地税部门拓展了申报渠道,推出“3+1”模式便捷申报途径。“3”是指手机APP、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机,“1”是指大厅受理申报。最方便的当然是手机APP了。

该市地税局所得税科李炜介绍说,“安徽地税移动办税”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是安徽省地税局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申报业务,利用互联网优势开发的手机申报软件。税务机关根据掌握的扣缴信息,已经为纳税人预填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表。申报时,纳税人只要登录“安徽地税移动办税”—“个人办税”,按照相关操作指引,经过审核后进行保存提交,就可轻松完成申报。

李炜告诉记者,该项服务新举措是针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量身定制”的申报模式,纳税人可在手机软件应用市场搜索“安徽地税移动办税”下载安装,具体操作指南可在马鞍山市地税局网站下载并查看。

据了解,马鞍山市地税部门自本月开通手机申报个税服务以来,截至目前,该市已有近300人通过手机APP完成个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

今年的申报人数预计超过8000人

近几年来,马鞍山市地税局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申报人数逐年增长。去年,全市申报人数为6698人;预计今年将超过8000人,有望再创历史新高。

哪些人需要办理此项纳税申报?马鞍山市地税局所得税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取得11项所得合计金额达到或超过12万元。这11项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等。

据介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其平常取得收入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天。

友情提醒:逾期不报的,将会受处罚

利用手机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人可以随时登录网站完成申报,不受工作日、工作时间的限制。从而为马鞍山市民特别是身处异地来不及赶回来的纳税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市地税局所得税科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他们在手机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上,还开通了“免填单”服务功能,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而通过手机APP,纳税人可以了解自己的个税申报、缴纳情况,对自己的收入明细、纳税明细可以做到“心中有数”。

但需要注意的是,1月至3月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申报期。如果年所得超过12万元,未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地税局相关人士友情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干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廖岚钧 通讯员程明勇)

原标题: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可用手机申报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廖岚钧 程明勇    编辑:汪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