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推进七项林业改革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05.06.2014 02:3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林业系统承担着全球森林、湿地两大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职责。“十二五”以来,贵州省以林业改革为契机不断推动林业生态建设,积极改善生态和林区民生,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3年间,贵州省共争取林业投入115.15亿元,营造林1287.35万亩,着力绿化通道、河渠等推进城乡绿化助力旅游大省建设,全省森林面积达1.27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8%,年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量达4275.28亿元。工业原料林基地、中药材基地、茶叶基地、干鲜果品基地等总面积达到1920万亩,森林旅游接待游客2600万人次以上,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503.46亿元。森林和野生动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达到104个、总面积1346.49万亩。建立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9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已深入人心。
省林业厅负责同志表示,这些成就的取得与贵州省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密切相关。目前,贵州省共建立林权管理服务机构56个,林权流转面积累计335.91万亩,为6.9万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1.58亿元,7173万亩森林有了保险。锦屏等10个森林采伐管理试点县实行采伐指标“阳光分配”、木材产销见面、竞价销售,最大限度地保障林农收益。清理林业规费大幅度减轻了林农负担。争取中央财政累计下达贵州省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21亿元,实现全省8678.8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全覆盖。
据悉,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为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年初,贵州省就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退耕还林、生态红线、林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湿地保护、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等7个专题组,负责研究相关专题的重要改革事项,协调推动有关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目前,《贵州省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贵州省林地保护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方案已编制完成,7项改革意见都将于近期正式出台。同时,有关部门已划定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保有量、森林蓄积保有量、公益林面积保有量、湿地面积保有量、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物种、古大珍稀树木保有量、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等9条生态红线,全面规范全省各级各地各单位的林地、湿地占用行为,为子孙后代多留一分绿。(朱邪)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5.06.2014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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