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关于全国粮食行业“一规定两守则”培训情况督查测评的通知》的通知

10.10.2017  17:22

各市、县粮食局,省粮食集团,省粮油信息中心、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全国粮食行业“一规定两守则”培训情况督查测评的通知》(司便函仓储﹝2017﹞1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抓好培训和网上学习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一规定两守则”为基础教材进行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培训和网上学习测评工作,是应对当前储粮和生产各环节面临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是提升仓储管理水平和保障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是衔接制度标准规范要求和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全省粮食系统“查问题、治隐患、守底线、保安全、促党建”专项行动和“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各地务必要从打基础、抓关键、保长效的高度充分认识培训和网上学习测评工作的现实意义,切实善始善终的抓好培训和学习测评工作。

二、进一步抓好培训和网上学习测评工作的落实

各地要把“一规定两守则”的培训及网上学习测评作为当前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带头学,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直接管,业务部门要精心组织,制定培训方案和学习计划,受训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参与。要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培训和网上学习测评任务。培训方式既可选择集中培训,也可选择分批次、分片区培训。网上学习和测评主要以市、县为单位组织实施,所有相关从业人员要积极参与,要保证标准不降、效果不减、人员全覆盖。要落实好培训人员、经费和场地,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确保培训和网上学习测评工作落到实处。国家粮食局决定在今年第四季度开展“一规定两守则”的培训情况督查测评工作,并公布结果,省局将同步组织测评并统计各市培训和网上学习测评情况,及时通报,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拟与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挂钩。

三、把培训和网上学习测评工作融入提升素质强化管理全过程

国家粮食局开发了“储粮云”平台,要求在网上开展“一规定两守则”学习测评活动,各地要以此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一规定两守则”的热潮,积极组织人员学习并测评,以考促学,使“一规定两守则”成为所有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确实把“一规定两守则”的各项内容落实到各层级、各环节、各相关岗位和人员,强化制度执行与责任落实。要按照“边学习、边培训、边贯彻”的原则,将学习培训内容融入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中,实现寓学习培训于管理之中,切实把学习培训过程作为加强管理的过程,促进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上升到新的更高水平,确保学习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四、有关要求

(一)10月15日前,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机关和企业所有干部职工在“储粮云”平台上注册,注册人员信息以市为单位统计上报省局。(注册人数不少于该市“两守则”小册子发放数)

(二)10月28日前,各市级、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别组织在线集中测评,次数不少于2次,并将测评情况以市为单位统计上报省局。

(三)11月5日前,全体干部职工要登陆国家粮食局网站“储粮云”平台进行学习和自测,确保学习人数、时长和达标率。省局将实时监测跟踪各地学习和测试情况,并适时组织集中测试,通报学习测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11月6日至10日,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在该时段参加国家粮食局组织的全面测评,具体测试时间及测试码另行通知。

(五)11月20日至24日,依据国家粮食局选取的人员名单,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粮食局的抽样测评,具体测试时间、测试人员及测试码另行通知。

(六)2017年11月26日前将培训总结(培训次数、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和网上学习及测评情况(学习时长、人数、次数、达标率等)一并上报省局。

请各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培训和网上学习测评任务。

联系人:方  政  0551-62870531

王春迎  0551-62870632

 

附件:关于全国粮食行业“一规定两守则”培训情况督查测评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