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多举措进一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26.06.2014  10:30

根据国家宗教局和省宗教局部署,滁州市宗教事务局在深入开展2014年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来,在要求各地继续突出抓好宗教活动场所教风建设的同时,将场所安全管理、财务监督管理的情况也作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达标考评的重要依据,列为对基层宗教工作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水平和成效。

 

一是严格标准。以开展“十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目标,即:爱国爱教好、执行政策好、制度落实好、民主管理好、生态环境好、平安稳定好、慈善公益好、文化氛围好、操守修持好、班子建设好。同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着力提升和细化教风建设的标准,组织达标场所“回头看”,对其进行真实、客观的考评,避免一味追求“达标率”,形成达标与退出的动态考评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领导。将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实行“一把手”亲抓亲管负责制和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主体作用,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落实措施,细化方案,扎扎实实组织抓好2014年度全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三是营造氛围。按照实施方案,市、县市区将通过召开各类动员会、培训会、设置专栏、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使创建活动内容和目标宣传到每一个宗教团体、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让更多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了解并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

 

四是完善措施。对未达到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标准的,明确从注重“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已获全国、全省和谐寺观教堂,进一步提高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建设,继续在创建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是加大宣传。对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组织推动创建活动成绩突出的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团体负责人予以表彰。对表彰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和强化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努力在宗教界营造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

 

六是强化管理。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中,积极推进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以“绿色、环保、生态”为主题美化宗教活动场所环境,抓好生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倡导开展“文明敬香”;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以构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体系为目标,以“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七是严格督导。重视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市宗教局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地创建活动进行督导。同时,进一步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差距,落实整改措施。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达标考评方法和复查方法,定期公布当地宗教活动场所达标情况,并把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作为年度民族宗教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按照要求未完成创建任务和宗教活动场所达标率不高的单位将不能参与评比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