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21.04.2018  03:03

拉紧责任链条。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落实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拉紧责任链条,狠抓工作推进。按照《安徽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办法》,采取发函警示、约谈、作书面检查等强力措施,进一步加大督政力度,促进各项整改任务改彻底、改到位。

全面开展“回头看”。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环保局牵头组成2个督查组,每月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后督查,发现整改不到位、整改进展较慢或出现反弹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严防环境问题死灰复燃,及时补齐整改工作短板。

强化协同推进。建立上下联动推进机制,市直职能部门从行业管理角度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对接,及时掌握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加强对各区县工作指导,切实担负整改工作部门责任,强化上下协同推进,实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提质增效。

加强追责问责。根据每月“回头看”督查结果,梳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责任问题,对整改不力或出现反弹的,以督办函形式督促落实责任,督办后仍无法按时保质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谎报虚报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倒逼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