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4.05.2015  15:30

近年来,马鞍山市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目标,按照“全域马鞍山”的理念,大力推进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发展和群体均衡发展,大力构建标准化、均等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标准化、均等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多样性的文化需求。

一、大力构建标准化、均等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以城乡文化设施为骨干,以流动文化服务为补充,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形成以大型文化设施为点,以城市广场、游园为线,以15分钟路程为半径的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圈。 

(一)建好市级文化设施。5年来,先后投入资金30多亿元,为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标准规范、设施一流的市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科技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一大批公共文化场馆相继建成。此外,全市共有国有、民营各类博物馆11座,数字影院近20家。

(二)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县、区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置率100%,图书馆、文化馆100%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面建成。全市35个乡镇和13个街道综合文化站设置率100%,站舍面积70%以上达500平方米以上。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等设施全域覆盖。

(三)整合文化资源。推动学校文体设施向社会开放。马鞍山突破“系统”限制整合资源,促成了76所大、中、小学校的体育场馆和部分电子阅览室对公众开放,提高了学校文体设施的利用率,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二、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标准化、均等化

坚持以大型文化节庆活动为龙头,以城市广场、剧院、社区和农村乡镇为平台,以专业院团和民间文艺团体为依托,统筹规划,关注弱势群体,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风格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实现城乡和不同群体文化服务均等化。

(一)统筹规划,实现城乡文化服务均等化。一是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起步较早。2006年就将朱然博物馆对社会免费开放,并作为当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08年起,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以及各县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均实行免费开放,并通过拓展项目、延伸服务,提高开放水平,真正实现无障碍、零门槛、人性化服务。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逐步形成了“周末大讲堂”、“马鞍山读书节”、“文化服务预约配送”等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二是大型文化活动城乡联动。马鞍山中国李白诗歌节已连续举办28届,活动规模、影响日益扩大。“江南之花”群众文化节已连续举办29届,每年一个主题,每年一种形式,活动展现的“千人同唱一支歌,万人同和一首曲”的群众文化盛况在省内外产生了深远影响,推动了我市广场文化、校园文化、警营文化、乡镇文化、社区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的蓬勃发展。城乡联动的百姓“周末大舞台”以市民自发参与的形式实现了自我展示、自我娱乐、自我教育的目的,已连续举办5届。马鞍山音乐节已成功举办7届,成为马鞍山高雅艺术的代表性品牌。三是基层文化活动全民参与。相继建成了幸福广场、花雨广场、节庆广场等近42个群众文化广场,全市共有300多个群众文化队伍长期开展文化活动,相继发展了民俗表演、龙舟表演、戏剧、书画、健身等20多个农村文艺体育团体,农民文艺体育骨干达1000多人。常年开展文化活动,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四是志愿服务共享文化资源。构建了一支规模较大、运转高效的文化志愿者队伍。形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文化志愿者服务网络体系。各级文化志愿者队伍以电话和网络预约配送服务为载体,围绕市民的文化需求和文艺梦想,广大文化志愿者主动深入乡村、社区、学校、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等等,经常性送演出、办讲座、作辅导、搞创作,积极开展文化志愿服务。

(二)倾斜弱势群体,实现不同群体文化服务均等化。一是关爱特殊群体人性化。全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均向农民工、老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开放,开放比例达100%。设立了4个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示范点,组织农民工参观文化场馆,开展送电影、送演出下工地等系列活动,举办了马鞍山市农民工才艺大赛,展示了农民工精神面貌。全市公共图书馆均设视障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并开展为视障人送书上门、免费培训等服务。全市文化馆经常性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各类文体活动。二是文化下乡常态化。通过政府购买或补贴方式,组织专业艺术院团、民营文化企业、民间文艺团队每年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工地演出1000场以上,形成文化下基层的长效机制。三是群众文化服务个性化。通过文化馆(站)、基层文化活动辅导点,收集企事业单位、社区、机关的文化需求,研究广大市民的参与文化活动的意愿,在此基础上开展群众文化需求预约配送服务。推出的影视导演策划、晚会策划,舞蹈、声乐、器乐、语言类节目编排,美术、书法、摄影创作辅导、讲座等12大项40余小项的免费辅导项目,供广大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辅导点和市民选择。这种将文化服务变“”为“”的改变,创新了最简单的按需供应的服务方式,既大大提高了群众文化的活力与生命力,又满足了群众的个性化文化需求,实现了信息对称服务。

(三)拓宽渠道,建设便捷均等的数字资源服务网络。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公共文化信息化服务网络。市、县(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公共电子阅览室设置率100%;乡镇(街道)文化站公共电子阅览室设置率100%;社区文体活动室公共电子阅览室设置率达90%以上。在全市人口密集的街道、社区建有24小时自助图书馆10个。同时,建成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集1个总馆,3个区分馆,11个社区分馆,10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1个大学分馆,1个乡镇分馆,2个企业分馆,6个军警流动图书馆服务点于一体,市民步行15分钟即可享受图书借还服务。

三、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政策保障

我市积极制定各类政策措施,从制度上保障广大群众文化权益的均等化。

(一)资金保障方面。一是将公共文化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公共文化设施与城市“同规划、同建设、同保障”。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公共文化建设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有效破解了有限的公共财力与人们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推动文化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大众、服务人民。近年来,利用社会资本先后建成了“古床博物馆”、“朱然文化街”、“徐培晨艺术馆”、“季汉章藏砚阁”、“牧子藏馆”和“绿松石艺术馆”等多个文化设施和文化场馆,这些文化场馆大多向社会免费开放,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出台了《马鞍山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综合文化站管理队伍、村级文化管理员队伍、基层文化志愿者队伍和基层文化团队职责、职能和待遇。每年邀请省、市专家,给文化站业务干部、村级文化管理员和基层文艺骨干进行业务培训,从而保证了基层活动有人组织、设施有人管理、文艺骨干有人培训。

(三)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制定印发了《马鞍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4-2017年行动计划》,正在制定《马鞍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确定政府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保障责任,重点围绕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就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布局、内容提供、资源配置、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等,制定具体的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和戏剧等基本公共文化权益,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四、以新机制、新措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2013年,马鞍山市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2014年,又成功入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地区。我市将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着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升级版,创新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方式,到2015年底,初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满足群众需求的一整套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到2016年底,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供给的标准化、设施建设的标准化、服务管理的标准化、考核评估的标准化。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从粗放式管理向规范化管理、从计划性服务向预约式服务、从督导型评价向反馈型评价的“三个转变”,为全国开展标准化建设积累经验。

(一)实现设施建设的标准化。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一是场馆建设标准化。以服务人口为依据,制定和完善设施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重点推进县(区)文化场馆的提档升级和市少儿图书馆、市文化馆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探索电视图书馆、电视文化馆、电视博物馆等新兴公共文化服务业态,实现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二是场馆布局标准化。按照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形成比较完备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重点推进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农民文化乐园标准化建设,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

(二)实现服务内容的标准化。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软件建设,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契合行业发展特点、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管理和服务标准,重点探索服务流程和服务监管的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一是服务流程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服务职能的分类标准、服务运行过程管理标准、服务管理信息化标准等。二是服务岗位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服务岗位配置标准、服务岗位职责标准、服务岗位规范标准等。三是服务监管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督察检查制度建设、投诉接访制度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等。

(三)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标准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体系。研究制定《马鞍山市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和绩效考核标准》,重点评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服务供给、资金投入等基础工作的完成情况。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标准,研究制定社会第三方独立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的评价工作机制和群众反馈机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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