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进一步优化药品批发行政审批服务措施
3月13日上午,新华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药品批发行政审批服务,安徽将取消23项涉及药品批发企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市局初审环节和152条可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校验、现有证照证明等方式获取的申请材料。
新闻发布会上,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吴丽华表示,该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批发行政审批服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针对药品批发企业审批事项,进一步创新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服务,精简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着力破除制约药品批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动力的障碍,促进民营药品批发企业繁荣发展。
吴丽华强调,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在“放”的方面,该局注重调整监管理念和方式,对于下放的审批事项,一定确保第一时间“接得住、管得好”,不因审批层级转换而影响企业事项的及时办理;同时,针对从审批制度改革到“放管服”全面改革中可能存在不利于产业创新发展、新业态发展的,及时进行“立改废”。在“管”的方面,该局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推行风险监管理念,对产品风险级别高、质量体系不完善、产品质量不合格、不良事件报告多、违法违规生产等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严重失信的企业探索实施“黑名单”制度,坚决整治、严厉打击药械领域危害公众健康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在“服”的方面,该局对行政审批事项重新梳理,在前期“最多跑一次”工作基础上实行进一步整合、精简和优化。对涉及省本级的13个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改革模式。
吴丽华表示,该局下一步将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进一步梳理药品生产、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审批事项,继续推出相应优化服务办法,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坚决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以简政放权和减证便民为重要抓手,不折不扣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用优质服务助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高质量发展。(周翠仁)
[ 编辑: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