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车闹市区致6人死亡 一审被判死刑

09.09.2015  07:39
陈运在法庭上流下悔恨的泪水。
 

        晨报讯 2014年12月26日晚上,蚌埠市工农路万达广场门口发生一起惨烈车祸。陈运醉酒驾车经过此处,撞倒多名行人,致使6人死亡。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男子醉驾致六人死亡案”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陈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男子酒后驾车 闹市区致6人死亡

        2014年12月26日晚23时10分许,被告人陈运驾驶其本人所有的皖CGG598号白色丰田轿车,在蚌埠市限速50km/h的工农路上行驶。23时18分许,在行驶至工农路万达广场西门附近时,将横过工农路的被害人胡玉祥撞倒。

        之后,他又连续撞倒被害人徐开源、徐农科、李倩倩、汤德兴、周兵兵等人。陈运驾驶的轿车在撞击行人之后,驶入路边绿化带撞击到治安岗亭才停下。之后,他下车到事故现场附近一快餐店内,请店内工作人员代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他逃离现场返回家中。

        这次交通事故导致徐开源、徐农科2人当场死亡,而其他4人送医院后,经过抢救无效死亡。当晚23时50分,在家人陪同下,陈运到蚌埠市山香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醉酒驾车是祸因

        案发后经过司法鉴定,从送检的陈运全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66mg/100ml,陈运当时属于醉酒驾驶状态。根据规定,蚌埠市工农路上限速每小时50公里,而事发时,陈运驾驶轿车的行驶速度介于每小时100-108公里,已经属于超速行驶。

        被告人陈运,男,1987年11月出生于蚌埠市,小学文化,无业。今年2月16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了公诉。5月18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发后至今,陈运家人已经对死者家属赔偿了13.8万元。

        一审被判处死刑 是否上诉还未定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运明知酒后驾驶车辆具有危险性,仍醉酒后驾驶车辆,在人流量大的城市主干道路上行驶,足以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陈运抱着侥幸心理,对其行为可能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院认为,陈运在严重醉酒的状态下超速驾车,致六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虽然陈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但根据其犯罪的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

        9月8日上午,蚌埠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陈运及其辩护人当庭没有表示是否提出上诉。法官宣判的过程中,陈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此前,陈运及其亲属曾多次公开致歉。

        晨报首席记者 方佳伟 通讯员 王龙江 高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