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一包工头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获刑一年六个月

01.01.2015  02:19
核心提示: 12月30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决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12月30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决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2年12月,蒋某将屯溪区奕棋镇土地整理项目工程以总价承包的方式转让给被告人冯某进行施工。之后,冯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将工程分项分包给各个施工班组。2013年12月24日,蒋某通过 银行 汇给冯某155万元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要求冯某先发放农民工工资,冯某同意。但冯某收到该款后并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次日离开黄山,无法联系,2014年2月26日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