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公司会计挪用四十余万炒白银 获刑才知是骗局

31.05.2014  19:03
导读:32 岁的夏某原是公司会计,有着良好的前途,却因迷上“白银投资”,巨亏之下挪用单位大量钱财,锒铛入狱。

“搞白银投资风险太大,我希望自己的经历能让更多人清醒。”昨天,站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被告席上的夏某,当庭哭诉。32 岁的他原是公司会计,有着良好的前途,却因迷上“白银投资”,巨亏之下挪用单位大量钱财,锒铛入狱。

昨天上午9 时许,夏某被法警带入法庭。公诉机关指控,2013 年11 月至12月,夏某在网上炒白银蚀本后,利用担任合肥一公司会计的工作便利,先后多次挪用公款469900 元用于炒白银,结果全部亏损。案发后夏某潜逃,同年12 月23日投案自首。

夏某称,自己的大学专业就是会计学,通过努力取得会计师资格证。2013年11 月,一位朋友找他聊天,然后邀他参与白银投资。夏某一开始投入了3 万多元,很快就赚了近万元。尝到甜头后,夏某将全部身家投了进去,结果一天之内一下全亏了,“10 月1 日那一天,我输掉了40 多万元。”夏某为了扳本,找亲戚朋友借来四五十万元,追加投资。然而,几天时间又全部亏光了。最终,夏某将手伸向了公司。

“我知道自己犯了法,愿意认罪。”夏某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在看守所这段时间,自己研究了网上炒白银投资行为,发现这其实是个首次投资尝甜头、追加投资、最后圈钱的连环骗局,普通投资者几乎不可能从中获利。

公诉机关认为,夏某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江汝南 本报记者 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