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法院首次强执“老赖”支付宝

02.06.2016  05:30
 

  安徽法院网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络进行交易、理财,各种“”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与此同时,“老赖”也将钱转入支付宝、余额宝等电子账户,以规避法院强制执行。日前,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首次对被执行人的“虚拟账户”进行扣划,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

  这起不当得利的纠纷很简单,张某和王某系朋友,双方于2015年7月签订了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张某支付给王某15万元,王某将股权转让给张某。合同签订后,张某将钱支付给了王某,但王某收款后却不同意将股权转让给张某,亦未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经张某多次催要,王某仍拒不还款,故张某将王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王某15日内一次性向张某返还15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坚称自己没房、没车,也没银行存款,无力履行判决。张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随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王某到庭后始终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经法院前期查询,王某的名下确实没有车产、房产,而且银行账户内也没有存款。由于张某无法提供王某的财产状况,法官只得在王某身上找突破。在一次与张某的谈话中,张某无意中说到王某比较“”,经常上网购物。执行法官遂抓住这条线索,追查到王某的支付宝实名账号。经过几番联系,执行法官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王某支付宝账户内的款项。最终,王某支付宝账户上的十五万余元被划拨到法院专用账户,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