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无臂大盗”伙同他人疯狂盗窃

11.09.2015  17:30

大到家用电器,小至矿灯、干辣椒,每盗一户,能带走的东西,他们几乎全部“扫荡”一空。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和掩饰隐瞒所得案,涉案价值110449元。令人惊讶的是,三名被告中,有一人竟然是双臂全无,仅依靠脚夹和肩挑背扛转移赃物。

2014年1月到12月,霍邱县多个乡镇的农村发生盗窃案件,案发时这些被盗农户家里都没有人,并且家里大到家用电器小至干辣椒、矿灯,包括人家养的狗,几乎都被“扫荡”一空。经过警方调查发现,霍邱县高某和屠某二人,每天晚上都开车外出踩点,发现农户家没人后,便入室盗窃。作案过程中高某主要负责开锁、盗窃;屠某系残疾人,虽然没有双臂,但动作灵活,在给高某望风的同时,依靠肩挑背扛转移赃物;高某的妻子董某则参与藏匿、销售赃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伙同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并系流窜作案,且高某参与盗窃的数额巨大,屠某参与盗窃的数额较大;被告人董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多次帮助搬卸、销售,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一审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30000元;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0元;董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已缴纳)。高某、屠某违法所得的款额及物品,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作案使用的金龙牌皖NAU***小型 汽车 ,予以没收。(六安 新闻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