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法院:公正审理涉外案件 外方来函感谢

28.09.2014  19:25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当事人感谢函,感谢该院公正审理一起涉外案件。此次案件的审理是该院成功审理的又一起涉外案件,为今后审理涉外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董事会决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方公司诉称其与国内建筑公司于1993年签订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其后双方依据约定设立合营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但设立公司至今,国内公司并未向法方公司分配利润及告知合营企业财务状况。合营期满后,合营企业在未通知法方公司的情况下擅自召开了董事会,并将伪造法方代表签名的董事会决议提交有关行政机构进行审批并获得通过。法方公司据此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长年累积的矛盾致使合营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故法方公司诉至本院要求确认董事会决议无效。

  由于一方当事人系境外公司,其公司代表一直身在国外,为了案件能够早日审结,在兼顾公证和效率的情况下,该院为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尽早的实现和得到法律的保护,通过各种途径与其联系、沟通,克服语言、文化等多层障碍,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庭审后,法官对事实进行梳理,依法作出裁判。宣判后,当事人不仅表示认可中国法院的判决,更对高新法院自案件受理以来一系列工作表示感谢。此外,本案也是该院自受理涉外案件以来审理的第一例确认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