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创业力度
金融服务是创新创业企业的核心需求。为进一步营造有利的金融服务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创新创业水平,近日,阜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金融服务创业创新的意见》,提出了10条针对性措施,改善金融服务,力推创新创业。
《意见》决定设立阜阳市创业创新引导基金首期规模2亿元,市财政从2016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持续补充,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争取到2020年末基金总规模达到30亿元;市、县(市、区)设立续贷“过桥”资金,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个体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经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贷款最高额度200万元;从2016年起,市、县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补充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到2020年底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大力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融资业务,鼓励金融机构采取专利(商标)权质押+担保,专利(商标)权质押+有形资产抵押等多种方式,推广“保险+信贷”合作模式,大力发展“金保贷”创新业务;发挥新型金融业态融资补充作用,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融资服务机构,支持建设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积极发放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各县(市、区)每年发放小额信用担保贷款不低于2亿元;引导创业创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较成熟的创业创新企业纳入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库,实行“直通车”服务;加大金融政策扶持,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控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各类创业群体的信贷投放;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金融管理部门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
该《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阜阳金融资源向创业群体和创新企业倾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