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促现代农业双主体化
18.04.2018 03:13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一是经营主体化。鼓励农机合作社,重点是示范社,以先进生产工具为依托,通过土地入股、承包、流转等形式扩大土地经营面积,开展适度规模经营,逐步成为自身开展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的新型经营主体。二是服务主体化。通过单项或全程托管,满足广大农户、家庭农场主的生产需要和个性化需求,机械作业的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优势得以发挥,正在成为开展农机作业的新型服务主体。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农机合作社承担本地30%以上的农田作业量,尤其是在机收、机耕、高效植保、粮食烘干上,农机合作社日益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农机合作社既开展农机作业服务又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同时带动周边农户土地相对集中经营。(埇桥区农机局 马云)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18.04.2018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