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品房退房摇号细则修订:储藏室认购限小区业主

25.08.2014  22:35
导读:记者今天从合肥市房产部门获悉,《合肥市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细则》已修改,其中规定,储藏室需摇号销售的,认购人必须为小区业主。

安徽网讯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今天从合肥市房产部门获悉,《合肥市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细则》已修改,其中规定,储藏室需摇号销售的,认购人必须为小区业主。

据了解,2010年,合肥市房产局与相关单位联合制定了《合肥市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细则》。根据这一细则,合肥市房产局已组织六期摇号,共推出205间摇号房源,3453人参与,有效阻止了“假退房,真转让”等行为的发生。不过实践中,也发现了原细则中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此次特作出修改,包括储藏室需摇号销售的,认购人必须为小区业主。此外,增加摇号房源被查封的处置条款,摇号房源在认购未结束前被查封的,该房源停止认购和摇号,已认购该房源的认购人可选择认购其它可认购房源;摇号房源在认购结束后现场摇号前被查封的,该房源停止摇号。

另外,“淘汰摇号”规则也有所完善,原细则规定”若该房源的有效认购摇号号码最大数超过30的,采用‘淘汰制’依次摇出百、十、个位,确定中签人”,在实践中发现该规则不尽完善,经修改采取“分组淘汰摇号制”确定中签人。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