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三个结合”开展庭审亲历

22.02.2016  17:01
 

  安徽法院网讯    2月17日,蚌埠中院十楼视频监控室,10位审判委员会委员齐齐就坐,通过SVR科技法庭高清数字庭审系统旁听两起省高院指令审理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庭审实况。

  该院作为全省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高度重视院庭长和审委会委员庭审亲历工作,严格按照省高院《全省法院开展“庭审亲历”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三个结合“,院庭长办案数及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数与往年相比均有大幅上升。

  一是庭审亲历与院庭长办案相结合。院庭长亲自办案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必然趋势。2015年,该院院长朱昌锐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余慧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备受各界瞩目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安众受贿案,全年审委会委员先后有46人次主审案件、220人次担任审判长。院庭长回归办案主业,有力推动了案件质效提升。

  二是庭审亲历与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相结合。蚌埠中院制定《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在遇有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辖区内具有统一裁判标准、指导同类案件审判意义的案件以及其他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时,选择主审、参审或旁听。各承办法官不断增强对“庭审亲历”重要性的认识,遇到案件重大、疑难、复杂,需要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时,主动向庭长、分管院长汇报,申请委员旁听庭审。2015年,该院审委会委员参加旁听庭审167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新闻媒体记者600余人次,先“庭审亲历”再上审委会讨论的案件达29件,占审委会讨论案件总数的78.4%。法律规定必经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全部实现委员庭审亲历,破除了审委会讨论案件行政化。

  三是庭审亲历与数字化法院建设相结合。以“庭审亲历活动”为抓手,将“庭审亲历”活动与科技法庭、SVR高清数字庭审系统相结合,实现委员坐在会议室里听审、评议,旁听庭审方式的创新,省却了委员的往返时间,也为旁听群众节约了法庭空间,也有利于法官庭审能力的正常发挥,实现了较好的庭审亲历效果。同时,该院还将庭审亲历与“三精评选”、官网庭审直播、微博庭审直播相结合,与推动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相结合,鼓励审判委员会委员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朋友沟通交流,现场点评庭审11余次,公开裁判思维,公开量刑标准,受到代表、委员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