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通报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副科长收礼金1万

01.07.2015  16:09

据安徽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芜湖市纪委今日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芜湖市人防办综合科副科长蒋桂林违规收受礼金10000元。

通报指出,芜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节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以下是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

芜湖市人防办综合科副科长蒋桂林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经查,2014年12月5日,蒋桂林在为其母亲办丧事期间,分别收受江苏三益监理公司、安徽永信监理公司、芜湖正泰监理公司、芜湖百益人防设备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所送礼金共10000元。市直机关纪工委决定,给予蒋桂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芜湖市弋江区人社局副局长王荣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收受 购物 卡问题。经查,2015年1月,王荣强违规接受芜湖民康医院负责人宴请,并收受该负责人所送的800元超市购物卡。弋江区纪委决定,给予王荣强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是各级党政机关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务必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纪律审查,切实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

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