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籍市民今起可在南京换领、补领身份证

15.12.2015  09:23

  (江苏)省公安厅昨天宣布,南京、常州公安机关即日起全面开展安徽籍群众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业务。这意味着,安徽籍市民从今天起可以在南京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作为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省份,江苏省公安机关前期和安徽省公安机关进行了沟通协调,并对受理系统进行了多次调试。为了确保系统上线运行顺畅,玄武公安分局等基层部门主动和部分有需求的安徽籍市民对接,对居民身份证业务异地受理平台进行了“压力测试”。

  “5人申请异地换领身份证,其中有3人已经成功办理。”玄武公安分局办证中心负责人李克俭介绍,和本地市民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流程相比,异地办理流程相对复杂,江苏、安徽两地公安机关需要共享人口管理平台,后台程序更多、需要耗费的时间更长,制发证周期为20个工作日。

  省公安厅统计显示,在此前的试运行期间,南京、常州市已为安徽籍群众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370余张。

  从今天起,安徽省常住户口人员在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凭居住证(或依据《江苏省居住证管理办法(试行)》在居住地办理的居住登记信息)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安徽省试点工作也已启动,江苏省常住户口人员到安徽省合肥、马鞍山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安徽籍人员在南京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不能在异地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每证收费20元。

  江苏、安徽等地试点身份证换领异地受理业务,意味着身份证不能异地换领开始破冰。今年11月11日,公安部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先行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这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为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了更多便利。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部署,2016年二季度,将在省内其他11个市开展安徽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2016年7月起,在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外来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四种情形不予受理

  一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是因安徽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或主项信息差错、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是因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是经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申请人仍需回户籍地办理。

  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由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通讯员苏宫新杨维斌记者周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