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税费仍由地税代收 地税章发票截止到6月30日

21.04.2016  07:43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 www.ahwang.cn )讯   现在,咱们外出吃饭拿到的发票都盖着地税章,但6月30日之后就不一样了。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国税局了解到,“营改增”将从5月1日起全面推行,对于手头仍盖有地税章发票的商家来说,只能用到6月30日。

合肥市庐阳区国税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6月30日之后,企业就必须购买并使用盖有国税章的新发票,“市民在购物、吃饭索要发票的时候要多加注意,如果发现发票仍盖有地税章,可以向我们反映。”

记者了解到,“营改增”后,庐阳区将新增13885户“营改增”纳税人,加上原有的2万多户纳税人,管理服务对象达到3万多户,这在合肥市城区范围内是最多的。

“庐阳区的税源主要来自第三产业,以2015年的税收来看,第三产业占85%以上。”上述负责人说,目前该区正在进行“营改增”的相关准备工作。

许多市民都在关心,“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所涉及的税费是否要到国税部门缴纳。对此,合肥市庐阳区国税局做出了回应,“为了让老百姓不用多跑腿,二手房交易、个人出租不动产所产生的税费仍然由地税部门代征。” 杨璨 张月悦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