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51种常见病纳入按病种付费 住院所有费用“一口价”

04.07.2014  18:08
核心提示: 按病种付费”从“重大疾病”走向“常见病”,8月1日起,安徽省5家省级医院将试点常见病按病种付费,51组疾病列入按病种付费范畴。大部分病种报销比例为40%,少数癌症手术治疗报销比例达六成。

漫画 “看病”

“按病种付费”从“重大疾病”走向“常见病”,8月1日起,我省5家省级医院将试点常见病按病种付费,51组疾病列入按病种付费范畴。大部分病种报销比例为40%,少数癌症手术治疗报销比例达六成。

昨天(2日),我省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这也是我省首次在省级医院将常见病纳入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范畴。

5家省级医院下月试点

2010年,我省将儿童白血病与先心病2类大病提高保障并实施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际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和70%;此后,我省逐年扩大病种范围,先后将儿童听力障碍和脑瘫的抢救性康复、重性精神病、尿毒症透析等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到2013年,全省共开展了52组重大疾病100多个单病种的大病保障工作,全面覆盖原卫生部规定的20种重大疾病。

此次公布的《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首次在省级医院将常见病纳入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范畴。此次试点省级医院如下:安徽省立医院(含南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住院所有费用“一口价”

据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患者只要参加新农合并在试点省级医院住院治疗,其主要疾病诊断、年龄、主要治疗方法等同时符合《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即可享受按病种付费。

每个病种的费用包括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整个住院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诊治费用,包括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麻醉费、药费、材料费、床位费、护理费等。“按病种付费范围含各病种的并发症及合并症、不同手术方式及使用的医用材料,含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出院标准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规定的“除外内容”外,不得再向患者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