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锦江血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作案手段残忍

21.05.2015  10:37

为抢劫,三名歹徒竟持电棍、砖块、擀面杖砸击被害女子头颈部,随后又用绳子勒其颈部,并向其注射麻醉剂,致使该女子因颅脑损伤合并窒息死亡。之后,三名歹徒又用绳子和床单将被害女子吊在卫生间热水器上,向尸体灌注农药,手段之残忍让人惊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砀山“锦江血案”主犯江兴雷被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注射死刑。

据悉,2012年,因欠下高利贷,罪犯江兴雷(山东省单县人,1989年10月出生)与同案犯郭彪、郭颖(女)(已分别被判死缓且限制减刑和15年有期徒刑)动起了抢劫的歪脑筋。2012年8月21日,江兴雷、郭彪、郭颖以旅行结婚为名,欺骗从事非法运营的刘仍保开车去安徽省砀山县,当晚四人入住砀山县锦江商务宾馆。8月21日晚至22日晚,江兴雷等三人多次试图通过下迷药的方式来抢劫,试图将其谋害致死,但被害人求生意识强烈,歹徒几次下手均未成功。

8月23日凌晨,在宾馆房间内,江兴雷等三人又持电棍、砖块、擀面杖砸击刘仍保头颈部,用绳子勒其颈部,并向其注射麻醉剂,致刘仍保因颅脑损伤合并窒息死亡。之后,三人用绳子和床单将刘仍保吊在卫生间热水器上,向刘仍保灌注农药。

作案后,三人劫取刘仍保随身携带的641元钱和手机一部,驾驶刘仍保的吉利牌轿车(价值人民币27800元)逃离现场。

宿州中院以抢劫罪判处江兴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2015年5月19日,罪犯江兴雷执行注射死刑。(曹杰 从前 记者 曾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