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为淮南10名农民工送回“血汗钱”
25.10.2016 13:05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10月20日,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变“通知当事人领款”为“给当事人送款”,为淮南市潘集区10名农民工送回被砀山县某公司拖欠一年多的工资2.8万余元。
2015年7月,淮南市潘集区幸某等10人到砀山县某食品公司从事修整等工作,工作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工作结束后,幸某按照规定工资为3365元,经核算10名工人工资共2.8万余元。工作结束一年多,食品公司一直未付工资,十名工人遂向砀山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砀山县劳动局依法支持10名劳动者的仲裁申请。2016年9月6日,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后,即对该食品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并成功执行2.8万元执行款。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人数较多,且路途较远,为方便当事人领取款项,减少当事人“执累”,法院执行局法官亲自将执行款送至淮南市潘集区申请执行人手中,减少了当事人的路途奔波。执行程序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是否能够实现,为了不让裁判文书不变成一纸空文,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砀山法院执行局干警一直坚持要用心执行,让老赖无处藏身,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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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2016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