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开幕
11月1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出席5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王晓林作的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修订草案修改二稿进一步界定了重大事项概念,对应当经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省本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因政府政策调整增加的财政性资金支出、省本级举借政府性债务等内容作了修改。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陈波作的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修订草案修改稿增加条款鼓励和支持社会参与水土保持工作、规定了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公告内容、明确了跨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及各级政府水土保持职责等。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解正波作的关于《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草案修改稿调整了条例名称,明确了非煤矿山建设核准和备案项目的范围,细化了非煤矿山企业的禁止性行为,增设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服务管理的内容。
《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暂住人口管理规定>的决定》以及《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分别经合肥、淮南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淮、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云廷分别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卫平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他指出,近年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大力实施省委提出的“水利安徽”战略,坚持依法治水,深化水利改革,持续加大投入,重视重点工程,发展民生水利,水利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他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水;进一步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水利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高防洪保安水平;进一步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持之以恒地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作了有关情况说明。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接受方西屏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省政府副省长杨振超、省法院副院长石德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燕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