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三个月被盗四次 小偷进店无所不偷

30.12.2016  18:39

据皖南晨刊讯 一个小偷竟然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内里先后四次到同一家理发店盗窃财物。近日,经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盗窃者蔡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清早理发店店门大开

2015年8月28日早晨,市民黄先生像往常一样吃完早饭,就匆忙到自己经营的理发店准备开门营业。离自家店面还有十多米的时候,黄先生发现理发店的大门看起来有些异样,走近一看,店铺的卷闸门已经被人撬开了,从大门外就能看到理发店里有被翻动的痕迹。

黄先生钻进店内,发现前一天晚上放在理发店抽屉里的硬币和搭在椅子上的外套等被偷了。“还好纸币我都是随身携带,不然损失可就大了。”黄先生见店面被盗连忙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立案侦查。2015年11月25日,盗窃黄先生店铺的蔡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后接受调查,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小偷进店无所不偷

办案人员查明,今年已经50多岁的蔡某系宣州区人。在2015年8月至11月期间,蔡某在市区同一家理发店,先后采取撬门入室的手段作案四起,合计盗窃外套、被子、毯子、电饭锅、铁锅、插座、洗发露、现金等财物,价值合计500余元。

据蔡某交代,自己平时没有经济收入,生活非常困难,于是就想到了用偷盗来维持生活。在盗窃的过程中,自己每次都是用手插入理发店卷闸门下方,用力将卷闸门掀开,然后钻入店内盗窃财物。蔡某在前三次盗窃时,看到店铺内并没有安装监控,在第四次盗窃的时候,虽然看到店里已经安装了监控,但他还是忍不住进行了盗窃。

案发后,蔡某所盗窃的电饭锅、插座、铁锅、洗发露、外套已返还被害人。同年12月12日,其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连续盗窃被判拘役

法院审理后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蔡某归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其具有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法院遂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蔡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原标题:一理发店三个月被盗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