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召开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座谈会

08.09.2016  16:36
 

  安徽法院网讯    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高效,9月6日上午,滁州中院召开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座谈会。滁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严法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严法指出,经过几年来的持续推进,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逐渐走入正规,取得明显成效。得益于大家的支持,滁州中院在案件逐年增长、案多人少压力下,连续三年荣获市直单位目标绩效考评优秀,连续二年在全省法院系统综合考核中位居第三,司法行政、司法警察、司法宣传,党建工作等获得最高法院的表彰。

  对如何推进律师和法官良性互动,陈严法强调四个关键词:一是相互“尊重”,尊重不是表面客气而是灵魂及内心深处对人的看重、敬重。如果不尊重往往会影响到一个人心智和判断,会影响到案件的处理和沟通。作为法官对律师要依法尊重,认识到律师参与代理是依法履行责任;其次要依职尊重,对案件提出不同意见看法是律师履职的体现,法官要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最后要依情尊重。同样,律师也要对法官依法、依职、依情尊重,这样才能让双方关系更加融洽与和谐。二是相互“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对法律的理解,所以律师和法官有不同理解和看法很正常,大家要坚持求同存异,通过沟通形成共识,取得理解。三是相互“支持”,要适应改革的要求,提高支持的系统化和全面化,同时发挥好律师协会与法官协会作用,加强对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的研讨,并请律师来帮助法院对案件进行评查,提升法院案件质量。四是相互“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每年要召开一次律师参与的关于法官廉政作风方面的会议,真心征求律师对法官的评价,并为每名律师发放有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的作风监督卡,用心、用力、用情把律师和法官双向监督的相关制度落实到位,提升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