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合作策略

14.05.2015  08:37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以上海为中心,南京、杭州、合肥为副中心建设长江三角洲世界级城市群;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培育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合肥与南京、杭州两个副中心相比,具有“一线城市定位,三线城市成本”,集“成长型城市的发展活力与创新型城市的增长动力”于一身,虽有差距,但潜力无限。顺应新形势和新目标,合肥在积极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的同时,还面临着如何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发展的新课题。

        根据《指导意见》,深化长江中游四个省会城市合作,联合打造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增长极和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是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和战略支撑。合肥在未来发展中,不应削弱而应强化四省会城市合作力度,充分发挥合肥联动东西的特殊区位优势,抢抓机遇,抢占先机,登高望远,引领高端。

        以区域一体化为方向,形成新共识。在此前提下,推动形成以下共识:合作层次上,高平台,高起点,等高对接;合作领域上,求大同存小异,重点突出,基础先行;合作程序上,由浅入深,先急后缓,循序渐进;合作机制上,先政府后市场,先上后下,上下结合;合作方向上,从“互联互通,协同发展”的宽泛对接,到“共赢共享,一体化发展”的深度合作。

        以产业合作为纲,纲举目张。坚持请进来、走出去,以市场为纽带,通过资源整合与要素互补形成各有侧重、又相对统一的中部特色产业布局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打造长江中下游世界级产业集群奠定基础。一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推进四市之间企业相互投资,寻找产品差异化空间,找准发展方向。二是抱团“请进来”。根据各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在发挥各自产业优势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共同承接海外或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项目,联合培育,利用产业间的关联配套,实现城市间的协作。三是协同“走出去”。利用四市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建材、家电等产业集群优势,走出国门,进军国际市场,协同建设国外产业基地。四是基于创新的产业集成化合作。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成化发展是未来一大趋势。建议设立四市高新技术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基金,用于支持联合攻关区域重大技术难题和成果转化应用问题;建议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领产业共性技术的创新。

        以市场开放统一为基,强基固本。建立健全一体化市场体系,探索实施区域内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标准。建议开展劳动用工、资格统一认证,促成区域劳动力统一市场的形成;推进社保一体化,保障劳动力的流动性。联合建立区域人才共同市场和资本共同市场,推动智力共享,风险共担。协调一致,联合干预与处罚不公平竞争行为。加强地方政府责任主体地位,强化对市场的监管,根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规规制各类地方保护主义行为,联合干预与处罚不公平竞争行为,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规范并引导各类企业的有序竞争和有效竞争。加强四市信用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四市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档案库,互通有无,共享共用。建立统一开放的商品检测中心、检验检疫平台和质量监控体系,降低商品成本,促进商品跨区域流通。

        以大项目为抓手,壮大合作体量。围绕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的目标,以多种形式合作开发,以大项目带动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或工业园区的合作。建议四城市国家级园区加强合作,跨区域联动发展。探索采取“园中园”模式,相互投资渗透,融合发展。

        以大平台为载体,提升合作层次。统筹兼顾,实现大平台的协调运作、共建共享,是构筑四市高起点产业合作的突破口。建议建立四省会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交流平台,加强四省会城市在示范运营、充电设施、政策补贴、运行机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成立四市产业共享平台,建立产业重组基金,联合组建跨区域投融资平台,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企业和产业跨界重组,集聚发展。

        以城际快速交通为纽带,拓展合作空间。通过构建起衔接配套与功能共享的交通网络化体系,通信干线、运输管道、电力输送网和给排水管网体系,实现互联互通。具体举措包括:着力解决高速铁路“断头路”问题;增加区域内高速铁路车次;积极推进城市群内外联线高速铁路建设;推进航道、船型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推进口岸执法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制度建设。

        以共同政策为诉求,抱团争取国家支持。谋求国家支持四市在城镇化建设用地审批、自贸区建设和大通关等方面获得更大扶持力度;共同争取四市高校合作共建“高校人才创新创业产业园”。推动四市人才资证互认,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作,鼓励劳动力跨区域流动,搭建人才供求信息平台,促进人才公共服务互融互通。

        (作者单位:合肥区域经济与城市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