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高效执行 农民工工资快速到位

17.12.2016  01:39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1日,12名工人在泾县人民法院终于领到了企业拖欠了数年之久的工资,纷纷表示,法院办事效率真高,拖欠了几年的工资,这么快就就拿到了。

  2011年12月,泾县某化工企业因环评整改而停产,2012年初施某某等12名工人被通知不需再上班。期间,双方劳动关系一直未处理。2014年4月,施某某等人向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停产期间工资等及补缴社会保险费,并解除与该企业的劳动关系。2014年7月,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该企业不服,于同年8月诉至法院。案件经审理,该企业与施某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15年6月前支付工资共计6.8万余元。调解书送达后,该企业仍迟迟未履行。

  2016年9月29日,施某某等再次向该企业催讨工资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后,执行法官向施某某等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施以情理,安抚大家的激动的情绪。10月8日,十一长假后的第一天,法院将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登记在该企业名下的车辆、银行账户分别采取予以查封和冻结。由于执行强制措施产生效力,给该公司带来较大影响,10月10日,该企业主动来到法院给付施某某等人工资。执行法官及时通知了施某等人领取执行款,因申请人多在外地务工,不能及时赶回,约定于12月1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