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能动执法 两执行案件一次性执结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出差武汉,通过能动司法顺利将两执行案件全部执结。
申请人朱某某与被执行人武汉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两个案件,法院先后判决被执行人武汉某公司给付朱某某保证金、工程款共计4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没有履行义务,当事人朱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该执行案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查到该公司在武汉某银行开设有账户,但账户内金额只有几千元。经执行法官了解,该公司属于某上市公司的独立子公司,具有一定的规模,应有履行能力。于是执行法官赶赴武汉,对该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但账户上只有十万余元,案件一时难以执结。执行法官见此情况,并没有一冻了之,而是考虑到既然出差到武汉,最好能将案件一次性执结,不然既要增加当事人费用,又会使执行期限过长,影响执行效率,同时执行法官认为该公司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应该能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决定第二天去该公司,并与该公司的法务部取得了联系,当执行法官说明来意后,该公司法务部负责人称公司目前经济困难,不能一次性履行,希望能够分期履行。执行法官耐心的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并将申请人的现状告诉该公司,希望双方都能互相理解,同时和申请人进行沟通,最终在执行人员的真诚感召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于当天一次性给付申请人人民币49万元,两案件一次性执结,同时解封公司账户。至此,两件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事后,该公司法务部负责人表示执行法院将公司账户冻结后,还到公司主动沟通的,这种情况自己还是第一次遇到,目前因全国整个建筑行业大环境不好,自己公司也遇到过经济纠纷,公司账户被冻结后,无法及时联系上执行法院,自己公司账户不能及时解封,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声誉,希望以后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能及时和公司沟通,这样更有利于案件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