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召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会议

26.08.2015  16:09

  

  8月25日,池州市召开全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会议,标志着该市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实施。会上签订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责任书,制发了工作方案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汪和平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作了讲话,深刻分析了传销活动的发展态势和变化特点,对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对全市扎实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区政府、管委会是打击传销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做到“五个纳入”,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纳入文明城市创建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体系。二是加大政策法规和社会舆论宣传,公布典型案例、分析诈骗手法、介绍防范措施,让群众熟知传销的欺骗性、违法性和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自觉拒绝传销、让受骗群众主动脱离传销。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作用,督促各乡镇(街道)、社区(村)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员、暂住人员和外来人员的管理服务,并做到“四个知道”。四是要将打击传销工作成果转化为创建无传销城市的工作成效。贵池区、集中区、开发区、站前区要重点加强对城区街道、社区的工作指导,确保辖区内无传销社区创建达标率100%并成功命名,确保按时完成“无传销城市”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