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民政厅继续推进购买社会服务工作

12.10.2015  10:36

      8月初-10月上旬,省民政厅按照分散采购“发布公告、接受报名、组织评审、公示结果、签订合同”的流程,分7批采购了5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总成交金额1548.16万元,共有375家社会组织或机构参与购买服务工作,经竞争性磋商评审,151家社会组织或机构确定为购买服务承接单位。

      2015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共安排民政购买社会服务资金1557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服务资金1500万元,部门预算公共财政安排社会组织管理业务经费用于购买服务资金57万元。

      在认真总结201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基础上,2015年省民政厅继续在培训类、评估类、课题研究类、公益项目类4个方面安排实施51个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培训类项目按照面向社会,增强公益性的思路,确定养老、社区、优抚、社会救助、社工人才、社会组织、项目管理和法制培训等9个项目,安排资金435万元;评估类项目按照体现综合性、总结性和研究性的要求,确定6个评估项目,安排资金80万元;课题研究类项目按照体现探索性、综合性的要求,确定11个课题项目,安排资金80万元;公益项目类项目按照公益优先,打造民政品牌项目,继续示范和推动全省民政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确定爱佑童心实施项目、血脉相连实施项目、爱邻联盟项目、公益组织家园项目、三社联动示范项目、共享阳光社工项目、成长相伴社工项目等10个项目,安排资金962万元。

      经省民政厅研究并商省财政厅同意,2015年省民政厅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由省民政厅分散采购,确定承接单位。省民政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工作、省级分散采购管理工作等规定,认真组织民政购买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并及时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从报价、响应程度、方案设计、类似业绩、技术力量等方面,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分最高的推荐为中标人。

      到10月上旬,省民政厅购买社会服务采购工作已全部结束,项目成交公告在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示完毕,并与项目承接单位签订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上报单位:规财处
信息作者:规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