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集中清理毒品犯罪案件财产刑未结执行案件

16.09.2014  14:27
 

  安徽法院网讯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加大毒品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力度,安徽高院决定自2014年9月15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毒品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清理活动。

  本次活动将按照“严格时限、明确责任、措施得力、依法执行”的要求,既通过查存款、查房产、查车辆、查债券和对外投资等常规执行措施,又借助执行联动机制、悬赏执行等方式,全力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依法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扣划、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于抗拒执行、拒不协助执行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据了解,本次活动将集中清理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生效刑事裁判确定的毒品犯罪财产刑未执行或未全部执行到位的案件。对于列入台账的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要在清理活动期限内全部执行完毕。通过集中清理,使毒品犯罪案件财产执行进入全面化、常态化、严格化轨道,推动安徽禁毒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