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残联2015年精神病药费补助镇办级初审结束

08.04.2015  09:44

 

淮北市烈山区残联4月8日消息:2015年,淮北市烈山区残联为全区35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贫困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每人1000元。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 2.低保证或县级(含)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3.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其中应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 截至目前,淮北市烈山区各镇办残联已基本完成初审工作,陆续地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区残联,区残联工作人员这两天也将抓紧时间认真核对每一份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将予以退回,补齐材料再上报,对条件不符的将退回不再准许上报。区残联关于精神病药费补助项目将于4月10日完成审核,之后进一步整理归档,及时发放补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