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主任会议

07.02.2015  00:27
10月3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斌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汇报,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斌关于《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审查结果的汇报,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秦亚东关于重新确定合肥市蜀山区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主任会议决定,将上述法规草案表决稿,批准法规的决议草案,有关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案等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全体会议表决。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