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

24.06.2014  11:36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24日讯     6月17日,海南省政府在海口召开省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暨队伍建设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大会。会议宣布了海南省级以下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全省18个市县森林公安局及其内设派出所已正式由属地管理调整为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还研究部署了全省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直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把森林公安作为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的一支重要力量,继2009年完成了森林公安过渡公务员改革,全省森林公安机构人员全部纳入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后,今年1月,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决定实施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在全国实行省级以下森林公安垂直管理。
  为了更好地发挥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卫士”的职能作用,维护海南森林资源的长治久安。几个月来,海南省森林公安局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力推各项改革工作逐一落实。3月26日,海南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和省林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关系和办案权限。4月4日,海南省编委印发了《关于市县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收回18个市县森林公安局及其派出所人员编制,明确其管理由属地管理调整为省级以下垂直管理。5月19日,海南省编办印发了《海南省机构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森林公安系统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明确了垂直管理后全省森林公安机构设置“三定”方案。5月20日,海南省政府印发了《省级以下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完成整个森林公安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海南省财政厅加快市县森林公安经费保障的测算,落实了垂直管理后经费保障问题。主动配合海南省人社厅和市县党委、政府妥善做好分流安置工作。在各市县大力支持下,于今年5月底圆满完成18个市县森林公安局移交海南省森林公安局统一管理及协议签订工作,提前1个月完成了改革任务。
  此外,积极促成海南省公安厅和海南省林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协作工作试行方案》。自今年6月起至年底,将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开展加强地方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协作专项工作。双方将在共同参与、相互支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联动、注重实效的原则下,对接处警和案件移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执法办案和技侦支持、重大行动支援、网络舆情监测合作、警务督察和交流培训等领域展开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进一步完善执法协作长效工作机制。
  同时,在全省森林公安系统大力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着力提升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并逐步形成常态化机制,更好履行“森林卫士”的神圣使命。(海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