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重要线索助执行 干警火速行动促履行

19.05.2015  19:16
 

  安徽法院网讯  权利人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对案件的执行起着重要的作用。近日,泾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权利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确切线索的情况下,将常年在外务工的方某从家中带至法院,方某在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后得以自由。

  家住泾县泾川镇的方某在与郑某离婚后,带其儿子郑某某改嫁同村村民汪某,婚后方、汪两人又生有一子汪某某,随着重组家庭中矛盾的日益激化,其二人也于2012年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时,经该院调解,被执行人方某同意每月支付汪某某生活费500元,直至汪某某成年。判决生效后,方某却常年在外务工,且一直未按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于2014年1月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方某常年在外务工,且都没有固定的务工地点,于此同时汪某某的父亲因患精神疾病于2013年也被诊断为三等残疾,执行人员深感该案件的执行难度和执行到位的紧迫性。近日,申请人的爷爷来到法院给执行人员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方某跟前夫所生之子结婚,方某近两日刚回其前夫家中,执行人员当即向领导汇报后展开行动,一方面权利人安排了亲属在方某村庄紧盯方某;另一方面由庭室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八名执行干警火速赶到方某家中,当即决定将方某迅速地带离现场,驾车驶回法院。

  在法院执行庭办公室内,方某起初表示自己大儿子结婚,花销很大,暂无支付能力,希望能延到年底一次性付清,申请人的代理人当即表示不同意,且执行人员也认为方某此番说辞有拖延之嫌,执行人员又从“情、理、法”角度试图说服方某,历经近一个小时的劝解,同时也郑重地告知方某若不履行所会承担的法律不利后果后,方某终于通知其儿子来法院代为支付了2013年、2014年度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