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实现退役士兵培训“四个百分百”

31.10.2014  16:02

 

近几年来,市民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有效促进了退役士兵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知晓率、参训率、合格率、就业率均达到100%。

一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市民政局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在媒体、网站发布信息,组织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和人武干部入户宣讲等多形式、多途径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政策宣传活动,让每位退役士兵在回乡报到时100%知晓培训政策。县区民政局及时开设退役士兵培训政策咨询台,及时掌握退役士兵培训需求,引导退役士兵踊跃报名参加培训。

二是科学挑选培训机构。市民政局会同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全市各大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对师资力量、教学设施、专业设置、教学质量、后勤服务以及培训机构推荐学员的就业率等进行考察,并按照自愿、公开、择优的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估,科学挑选退役士兵定点培训机构。

三是合理设定培训专业。在培训专业设定上,充分结合人才市场及企业用工需求,结合退役士兵个人意愿,选定电工、钳工、焊工、车工、数控技术、汽车维修、烹饪、计算机应用等十余个就业热门专业供退役士兵选择,确保退役士兵学有所用。

四是认真组织报名登记。市民政局在每年老兵退伍之前就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提前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报名登记工作,在退役士兵回乡报到时进行报名登记,确保有意愿参加政府免费培训的退役士兵100%参加培训。

五是严格实施培训计划。各培训机构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根据退役士兵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和就业意愿,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制订科学、完善的技能培训计划,报市民政局审核后予以实施。市民政局适时组织对培训机构的教学进度、学员参训情况进行督查,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及时掌握培训动态和存在问题。对培训结果采取培考分离、发放“双证”的办法,即承训机构负责培训,发《毕(结)业证书》;国家劳动机构负责技能鉴定,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保培训合格率100%。

六是努力促进成果转化。按照“谁培训谁负责推荐就业”的原则,实行校、企联合的“订单式”培训、“定向式”招录模式,实现学业与就业的无缝对接。针对特殊工种,采取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教学模式,重点突出基础化、专业化和实用化的特点,保证退役士兵学以致用,满足企业用工需要。同时通过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咨询服务和就业指导,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保证退役士兵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实现退役士兵就业率100%。

上报单位:池州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刘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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