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州萧县事业单位招聘25人 10月8日开始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萧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相关信息在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hxx.gov.cn)、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hxx.gov.cn)统一发布。
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萧县补充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国民 教育 系列学历(学位)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未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的在职工作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2日。
2、报名地点:萧县人社局会议室(县政府四楼原县人事局会议室)。
3、报名时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具备学位条件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资格证等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经审查同意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属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条件的,须同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每人缴纳笔试费45元。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发布,报名人员凭笔试费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享受国家最低 生活 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4、应聘同一岗位,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0月14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