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借款久不还 入“老赖榜”没商量

12.06.2016  17:15
 

  安徽法院网讯  2011年8月,做沙石生意的徐某某向吕某某借款20万元用于投资,双方约定利息二分,借款期限为三年,徐某某向吕某某出具了借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徐某某称生意不景气,暂时无法支付借款,请求吕某某宽限时日,吕某某答应了徐某某的请求。

  时间一晃到了2015年10月,徐某某没有归还借款,吕某某索要无果,向舒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某某归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徐某某到庭参加诉讼并承认借款事实,但是声明自己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某支付原告吕某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徐某某拒不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吕某某向舒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人员与徐某某取得联系,徐某某声称自己正在外地谈一笔大生意,合同马上就签订,元宵节前就可以归还吕某某的借款。元宵节前执行人员联系了徐某某,徐某某又说对方刁难生意没有谈成,自己会向朋友借钱,清明节前保证将钱筹齐。执行人员第三次联系徐某某,徐某某又说朋友也手头紧,需要再宽限时间才行。执行人员指明利害,说徐某某分文未付,如果2016年6月5日前再不履行生效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将徐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再也没有商量的余地。2016年6月6日一早执行人员拨通徐某某的电话,徐某某又摆出一副可怜的腔调,要求再宽限时日,并表示要宴请执行人员。执行人员立马挂断电话,制作好相关文书将徐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徐某某“荣登”老赖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