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占GDP6.87%

26.12.2014  12:44

      12月24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在京发布了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调研成果。2012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已达35674.15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6.87%,对我国国民经济的贡献保持稳定增长。
      “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项目是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开展的连续性重大科研项目,自2007年以来已连续进行了6次调研。此次调研结果显示,2012年我国版权产业就业人数为1246.48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8.18%;商品出口额为2960.03亿美元,占全国海关统计商品出口总额的14.45%。其中,核心版权产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贡献最大,2012年我国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首次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达20598.19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3.97%,占全部版权产业的54.43%。在核心版权产业中,软件和数据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产业保持了较快的增长态势。但在出口额方面,核心版权产业的商品出口额不到全部版权产业的2%,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占到全部版权产业的90%以上,说明我国版权产业的商品出口仍以制造业为主。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已开展调研的42个国家中,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人数比重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与此同时,我国版权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不高,仍属于版权产业劳动生产率中等国家,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