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男子醉驾被查慌乱中吞驾驶证 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

02.12.2015  16:46

醉酒开车被查之后,本该老老实实交代。可有人却做出了荒唐事。11月29日晚,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开展查处酒驾行动时查到一酒驾嫌疑人,抽血化验确定为醉驾后,驾驶人情急之下竟将自己的驾驶证吞下。

当天20时许,怀远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民警在城区禹王路开展查酒驾统一行动。检查中,民警发现一名驾驶员有酒驾嫌疑,该男子自称姓李。面对检查,李某首先谎称驾驶证未随身携带,随后出示了一张身份证,执勤民警用其身份证查询其驾驶证时,系统显示未查询到该身份证信息。李某随即被带往医院抽血化验,结果确定为醉酒驾驶。

在醒酒室,李某从身上迅速掏出了一本驾驶证,不过他不是交给民警的,而是塞进了嘴里,准备吞咽下去。

最终,在民警的再三警告下,李某才把驾驶证的封皮吐了出来,但副证和封皮内的纸质证件还是被他吞进肚子里了。

后来查实,李某有两个户口,且分别都办理了身份证,公安机关进行户籍清理整顿时注销了一个。李某向警察出具的身份证名下没有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用另一身份证申领了机动车驾驶证。

11月30日,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立案审查。(首席记者 方佳伟 通讯员 常乃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