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提供5万个公益性岗位 待遇提升

18.06.2014  11:13

  我省今年将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5万个公益性岗位,其中合肥10800个。为了公益性岗位更切实地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帮助,安徽省人社厅17日发布《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岗位开发、人员安置、岗位管理、薪酬待遇等多个方面的问题,据悉,今年公益性岗位的待遇将进一步提高。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实行。

  公益性岗位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岗位。从2003年至今,安徽省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4万多个,先后有45万人次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托底性岗位可以5个工作日安排人员上岗。

  应聘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必须与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一年。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今,公益性岗位待遇进一步提高,在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酬待遇后,再分别给予个人岗位补贴和单位岗位补贴。其中,个人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单位岗位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都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开放公益性岗位。政府对设立公益性岗位企业有所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