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住皖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10.03.2015  05:56

  为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倒贷”成本和资金链断裂风险,国家层面及时研究推出了“小微企业融资‘先贷后还’政策”。但是该项政策在银行的基层分支机构尚未全面执行,导致政策迟迟“在路上”。因此,李卫华等住皖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应全面落实好国家关于小微企业融资“先贷后还”政策,切实降低小微企业高昂的“过桥”融资成本。

  李卫华等委员建议,首先建立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通过结构调整、盘活存量等方式增加小微企业的有效信贷资源配置;另外,要加快完善银行风控等内部配套措施,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解决小微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信用评价不客观等问题,降低续贷风险;第三,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对因客观原因造成风险甚至损失的从业人员予以免责,提高呆坏账容忍度。(特派记者张沛、汪日贵、马翔宇、郜征、刘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