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5年商务部引导支持展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进一步发挥展览业在拉动消费、调整结构、带动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5年,商务部将继续对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社会效益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展会进行引导支持。为做好我省展览会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一)在安徽境内举办的经济贸易展览会; (二)节庆活动、商务部主办和参与主办展会不属推荐范围; (三)各级党政机关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投资贸易类综合展会不属推荐范围; (四)已获地方政府财政支持的展会不属推荐范围。 二、 推荐标准 (一)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程度高、行业特点鲜明,品牌效应良好,对相关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带动力强,有一定发展潜力; (二)展览会主题涉及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或发展前景较好的行业,且积极践行节能降耗理念; (三)参展商达200家以上,展会期间观众及专业观众达到一定规模,并连续三年呈上升趋势; (四)连续三年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无重大安全 责任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事项,无重大顾客投诉,无重大责任纠纷。 三、推荐原则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以上推荐范围和标准推荐展会项目,把握质量,不得弄虚作假。 请各市商务局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1)、《引导支持展会项目推荐(自荐)表》(见附件2)和《引导支持展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以纸质和电子版方式提交我厅。 联系人:服贸处 顾昌熠 联系电话:0551-6354021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1569号 812室,邮编:230062。
附件:1.2015年度商务部引导支持展会申报材料 2.引导支持展会项目推荐(自荐)表 3.引导支持展会申报汇总表
安徽省商务厅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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