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相关工作的通知
阜阳市发电
发电单位:阜阳市商务局 签批:刘传星
等级 特急 明电 阜商明电〔2015〕49号 |
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运函﹝2015﹞1010号),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运行平稳、努力扩大消费,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灾害性天气,营造繁荣稳定、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市场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工作工作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特别是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和雾霾等极端天气,要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市场供应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对节前市场保供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发现必解决,并将春节市场保供与保障今冬明春及“两会”期间市场供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筹谋划;积极指导商贸企业加强采购,扩大货源渠道,丰富商品种类,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重点确保粮、油、肉、蛋、禽、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强化服务意识,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调运机制,充分利用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组织开展鲜活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强本区域在栏、在库重要商品储备的监管,组织力量开展核查,保证数量充足、质量安全;加强对商品集散地和供应点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投放机制,切实保证节日期间重要商品不脱销、不断档。
三、组织促销活动,扩大节日消费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抓住时机,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组织企业围绕年货、服装、汽车家电等消费热点,继续深入开展多类型、多形式的促消费活动;结合“五进”、“双百”及“安徽地方名优名品展销”等促销活动,因地制宜,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立品牌专区专柜,集中展销;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银行合作开展信用消费;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对促消费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的方向转变,推动形成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满足新消费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安全生产,确保消费安全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饭店、成品油经营企业等商业经营场所和各类促销活动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影响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督促企业严格执行《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规范促销行为;加强酒类流通等行业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节日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及时处理投诉事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强化市场监测,做好舆论宣传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继续做好节日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深入生产经营一线,指导督促监测样本企业准确及时填报数据。各地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认真总结春节市场销售特点以及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求变化情况,及时将本地区市场监测信息、商品供求信息和保供措施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消费预期。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2016年1月14日下午16时前将节前当地市场供应准备情况报我科(市场运行调节科),并在春节假日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市场监测工作:
1.启动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2016年2月4日-2月13日,督促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0点前,通过系统报送当日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及前一日市场销售情况。
2. 启动省级黄金周日报制度。督促有关企业在2月7日-2月12日期间,每日16时前,通过“安徽省黄金周市场信息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16时至当日16时销售情况。2月12日在报送当日数据的同时报送2月13日的预测数据。
3.督促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于2月13日(初六)上午10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2月7日至12日销售数据。
4、督促市级黄金周企业于2月12日(初五)下午16点前报送2月7日至12日的销售数据和2月13日的预测数据,同时报送去年春节期间(2015年2月18日-24日)的销售数据。
5. 做好节日市场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各地商务部门于2月13日(初六)上午9时前,将春节黄金周期间市场运行综合情况(销售情况,消费特点、热点,样本企业销售数据占本地市场销售比重,存在问题等)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我科。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严格遵照节日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和值班值守制度,做好节日市场监测工作,保证信息及时报送。一旦发生市场异常波动或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快速响应、积极应对。并于1月15日前,将本单位节日分管市场监测的领导、值班人员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报我科(市场运行调节科)。
联系人:潘绿杨、刘捷,办公电话:2707125
传真:0551-2707166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阜阳市商务局
2015年12月30日
附:
一、省级黄金周监测企业名单(3家):
阜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二、市级黄金周监测企业名单(12家):
阜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国贸商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和华千百意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阜阳市百货大楼、阜阳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安徽中新高科有限公司、阜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苏果超市(阜阳)有限公司、安徽和家乐商业集团;阜阳天筑豪生大酒店、阜阳市白金汉宫大酒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