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难实现 执行勇啃“硬骨头”

17.12.2016  01:38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12日,已经拿到现金支票的申请执行人陈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再次来到执行局,原来他要再次感谢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因为执行局的法官们为他及时讨回了1万余元的工伤赔偿款。

  陈某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农闲时在附近打工,2014年8月,陈某到寿县某工地做木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幸从二楼摔下,导致双足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八级。陈某受伤后该寿县某公司不管不问。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15年7月,陈某向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寿县某公司一次性支付陈某医疗费等1万余元。但裁决书生效后,该公司仍然未能自觉履行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2016年10月24日,陈某在家人的陪护下,向寿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为及时解决申请执行人陈某眼前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及时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该公司仍是搪塞,规避执行。12月9日,执行法官利用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该公司账户最近有进账,执行法官立即反应,驱车前往该银行,当天就把该笔款项扣划到位,及时高效的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