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松县供销社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30.06.2015  13:47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今年以来,宿松县供销社不断创新系统科学管理体制机制,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原则,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系统治理能力和水平。近期出台了《宿松县供销社系统管理若干意见》、《宿松县供销社简政放权、人员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资产性收入调剂意见》及加强企业非经营性费用管理等系列管理制度。

    在人事管理方面: 本着与经营需要相适应、与单位状况相匹配的原则进行人员优化配置,实现系统职工有进有出的双向流动。各单位职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即单位职工竞争上岗,单位法人代表聘任使用,对未能竞聘上岗人员,企业只缴纳单位现已办的各险种保险金,不享受其它待遇;鼓励年龄较大的企业工作人员由个人自愿申请、组织批准后,可提前离岗,由企业为其缴纳现已办的各险种保险金,有条件的单位可发放不高于基础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对经常无故不上班的又未办理离岗手续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处理。

        在企业管理方面: 创新县联合社治理机制,县社按责、权、利的原则建立“双书双制”管理机制。“双制”即自下而上的责任机制,企业职工对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各单位法人代表对县社负责;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 县社重点管理对象是各企业法人代表,对重点领域如法人代表任免、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等方面管严管实,企业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经营活动、人员使用、收入分配等享有相应的自主管理权和决策权。“双书”即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县社根据各企业经营状况和目标任务制定并与单位法人代表签订;企业员工聘用书由企业根据职工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制定并由各企业法人与职工签订。

      在经费管理方面: 县社对各单位非经营性费用实行总额控制管理,即费用定额包干,各单位非经营性费用总额依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重点工作安排及在职人数综合考虑核定。

      在资产性收入调控方面: 县社将在系统资产性收入中集中一部分解决全系统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逐步解决全系统所有职工后顾之忧,确保全系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在完善考核机制方面: 确定各基层社、社有企事业、机关各股室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以各企业与县社签订的目标管理为依据;考核方法采取县社机关股室与企业互评、县社考评组年终独立考评相结合;考核原则是方法简明易操作,客观公正;考核结果为评先评优和计发绩效工资的依据。